办公室管理规定
为加强公司管理,理顺内部关系,提高办事效率。特制定本规定:
一、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;负责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信息、综合、调研、宣传、网站等工作;负责公司后勤服务管理和接待工作。
二、负麦公司办公物品的统一采购,如有特殊情况可与财务部门一同采购,并办理发放领用登记手续。
三、负责对公司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维护,注意防火、防盗和安全生产等工作。
四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。各部门需要调阅档案时,应登记造册,严禁对外借阅。
五、负责公司行政公章、信函的管理,做好文件起草、归档,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文件、资料(除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外),任何人不得翻阅、复印、摘抄。
六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内勤岗位管理规定
一、协助办公室主任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,收集各方面的信息,当好公司的参谋和助手。
二、负责各类文件的起草、打印,严格遵守保密制度。
三、做好来访接待工作,文明、礼貌待客,有重大事务需记录整理,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。
四、做好公司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鉴定、登记和借调、保管工作,严守公司机密。
五、负责管理公司电脑、传真机、复印机等办公物品。
六、负责每期拍卖会上的竞买笔录,拍卖会结束后,将拍卖清单交由办公室,以便进行资料存档。
七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业务岗位管理规定
一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、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。
二、积极开拓拍品市场,不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。不得将委托的拍品私藏或转给其它公司,不准擅自对拍品定价和处理。
三、多方面收集信息,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,对不熟悉的业务不可轻易向客户承诺。
四、了解每期拍卖会的拍品情况,为前来参加拍卖会的客户详细解答、热情服务。
五、严守保密制度,不得在拍卖会举行前泄露拍品的底价及相关的信息。
六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仓储管理规定
为保护委托人合法财产安全,加强对拍卖物品的管理,保证拍卖物品的完整、安全。制定本规定:
一、拍卖物品需入公司仓库的,由委托人、仓库管理员和业务主办人一起填写《入库清单》,并对拍品拍照、验证、校对无误后三人共同签字,方能办理入库手续。
二、入库时若该入库拍卖物品与实际入库拍卖物品不相符的,应当场向委托人和业务主办人员提出,并报告公司领导。
三、拍卖物品出库时,必须凭《拍卖物品出库清单》、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和发票,经仓库管理人员验证后方可出库。
三、退还委托单位的拍卖物品时,保管员与委托方人员及业务主办人员应填写清单,当事人签字、盖章后方能提取。
四、库房保管物资不可外借,特殊情况需公司领导批准,方可办理外借手续。
五、库房内严禁烟火,禁止无关的工作人员入内,做到防火、防潮、防盗。
会计岗位管理规定
一、 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。
二 正确处理各方面关系,负责做好财经、税务部门的协调工作。
三、负责向本公司领导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,编制月、季、年会计报表。
四、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,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、帐簿、报表等档案。保守秘密,年终统一归档。
五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税金上交业务。
六、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、编制报表,对购置、调入、封存、调出等固定资产,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办理会计手续,定期进行核对,做到帐、物相符,并及时编报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。
七、积极催收拍卖成交后的价款,使之尽快到帐,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业务经办人核查,以便完善其它相关手续,。
八、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出纳岗位管理规定
一、负责现金、银行存款等有价证券的管理工作。
二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、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,复核收付款凭证,办理款项收付。
三 、收付款后,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,并加盖“收讫”、“付讫”戳记。
四、对于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,逐笔顺序登记日记帐,并结出余额。现金的实际库存数应与帐面余额相符,如有不符应及时追查清楚。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等,对未达帐款,要及时查询。
五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。超过部分要及时存银行,不得以“白条”抵充库存现金,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。
六、 按时编制科目汇总表,交会计核对。
七、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,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,保守秘密。
八、保管好当年内出纳日记帐,记帐凭证、银行对帐单资料。年终统一归档。
文件、印鉴管理规
九、 行政公文
(一)、凡以公司名义发文,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查,主管领导签发,方可由办公室打印。底稿及打印备份由办公室存档。
( 二)、外来公文由办公室内勤负责,公文到后应及时交给领导阅批,根据领导批示及时转有关部门承办。
二、业务文书
(一)、凡与委托人签定的委托拍卖协议书应填写如下事项:
·委托人、拍卖人的姓名或名称、住所。
·拍卖标的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质量。
·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。
·拍卖标的的时间、地点。
·拍卖标的交付或转移的时间、方式。
·佣金及其交付的方式、期限。
·价款的交付方式、期限。
·违约责任。
·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。
(二)、拍卖公告应于拍卖日七日前通过新闻媒介发布,拍卖公告应载下列事项:
·拍卖的时间、地点。
·拍卖标的。
·拍卖标的展示的时间、地点。
·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。
·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。
拍卖笔录应由有书记员记录。
拍卖成交后,应签署成交凭证及成交确认书,成交确认书须经拍卖人及买受人双方签字(盖章)后生效。
拍卖完毕,拍卖师及有关人员应将有关拍卖底价清单及拍卖记录移交办公室,以便进行资料存档查阅。
二、 印鉴管理
(一)、各部门在对外使用印章时,坚持用章由单位负责人签批的制度,不允许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章,要坚持用章登记制度。
(二)、印章由专人管理,负责管理印章的同志使用印章时要认真负责,不允许在白条上盖印章,要按规定使用印章。否则造成工作失误或经经济损失的,要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。
(三)、 如因机构变动印章停止使用时,应将原印章缴回封存或销毁。
三、 借阅文件、证件规定
(一)、各种文件资料,由办公室专人保管,凡需借阅文件的需办理借阅登记。
(二)、各种证件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,各部门借出需办理借出手续。
(三)、查看文件不允许随意拆散、抽换、更改,阅读完毕后立即归还办公室。
(四)、凡借阅文件、业务资料者须按规定阅读有关业务档案不允许给外单位人员阅读,更不允许泄密和随意公开。
(五)、凡借阅文件资料、证件,必须于当日归还办公室,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归还,应提前向办公室有关人员说明。如不按规定执行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