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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拍卖行业1-9月拍卖经营情况

中国拍卖行业1-9月拍卖经营情况

一、宏观经济层面

据国家统计局公布,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529971亿元,按可比价格计算,同比增长6.7%。分季度看,一季度同比增长6.7%,二季度增长6.7%,三季度增长6.7%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2.8%,比上年同期提高1.6个百分点,高于第二产业13.3个百分点。拍卖行业在国家发展稳中求进、产业结构持续升级,需求继续改善的宏观背景下,1-9月成交稳中有升,同比增幅7.33%。

二、拍卖行业基本情况

(一)行业规模

截至9月,全国拍卖企业共计7022家,分支机构242家。企业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225家。国家拍卖师12666人,新增486人,拍卖企业员工总数39792人。

据商务部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统计,1-9月拍卖行业成交额2854.43亿元,同比增幅7.33%(见图1)。其中,一季度成交803.79亿元;二季度成交984.23亿元;三季度成交1066.4亿元。从同比看,拍卖行业发展稳定,成交情况稳中向好。

(二)行业经营情况

1-9月,行业拍卖场次累计66013场,其中,成交场次为39738场,流拍场次为26275场。行业效益方面,1-9月主营业务收入34.78亿元,营业税、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缴纳3.64亿元。

1-9月,主要标的成交结构稳定。房地产、土地使用权拍卖业务成交额占总成交份额逾7成;机动车、农副产品、无形资产、股权债权类拍卖业务成交额同比出现不同程度的增幅。文物艺术品、其他类拍卖业务成交额同比下降(见表1)。

表1 2016年1-9月各拍卖标的成交额同比变化  

委托拍卖标的单位2016年1—9月2015年1—9月同比(%)房地产拍卖万元9527157.5978269804.65615.2041  土地使用权拍卖万元11481632.3111111591.063.3302机动车拍卖万元996945.0883439055.0329127.0661农副产品拍卖万元245576.4132158624.620254.8161股权、债权拍卖万元2431313.5032306038.8135.4325无形资产拍卖万元1632022.8851159657.81540.7331文 文物艺术品拍卖万元732167.4031154556.057-36.5845其他拍卖万元1481453.3261995224.796-25.7501

三、2016年1-9月主要标的成交情况

(一)机动车拍卖成交增幅首屈一指

今年以来,机动车拍卖业务在各主要标的中同比增幅表现最为突出。1-9月成交99.69亿元,同比增幅127.07%,成交额较去年同期增加55.78亿元,月平均同比增幅超过100%。

政策利好,公车改革在各地陆续铺开;拍卖企业对机动车业务的关注度、参与度进一步增强,机动车采用拍卖方式交易的优势逐步显现等因素叠加,给机动车拍卖业务带来持续利好。

(二)房地产、土地使用权拍卖业务延续上半年以来的增势

1-9月,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拍卖业务在行业总成交额中占比73.6%,两项业务成交份额占比和上半年基本持平,接近行业总成交额的四分之三。综合看,两项业务的走势非常相似,均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,1-2月,同比均回落,幅度较去年同期收窄,3-9月,同比均出现增幅。其中,1-9月,房地产业务成交952.72亿元,同比增幅15.2%;土地使用权业务成交1148.16亿元,同比增幅3.33%。

从目前看,房地产、土地使用权拍卖业务成交情况与上半年预期基本一致。二手房市场流通加速,地方去库存效果明显,存量房时代已经到来,二线城市由局部上涨升级为普涨。地价带动房价效应显现,地价成房价上涨先行因素。

(三)无形资产拍卖增势稳定,股权债权业务成交表现持续良好

1-9月,无形资产拍卖成交163.2亿元,同比增幅40.73%,成交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7.23亿元,延续上半年以来的成交走势。今年以来,此类业务成交愈加呈现多元化趋势,这与无形资产本身涵盖范围广、类别多的特点相符。

1-9月,股权债权类拍卖业务成交243.13亿元,同比增幅5.43%,产业结构持续升级,股权结构多样化,促进此类业务稳定增长并延续去年以来的增势。

四、2016年1-9月拍品委托结构

1-9月,法院委托拍卖业务成交719.86亿元,同比增幅38.25%,在总委托中占比25.22%;政府部门委托拍卖成交1329.02亿元,同比增幅9.97%,委托占比46.56%,两项业务委托占比超过总委托的7成。

金融机构委托同比增幅41.8%,成交222.24亿元,比去年同期增加65.51亿元;破产清算组委托占比1.86%,成交53.17亿元,同比下降6.8%。

拍卖委托格局由大到小依次是政府部门委托、法院委托、其他机构委托、金融机构委托、个人委托和破产清算组委托。

表2  2016年1-9月各委托来源成交额同比变化 

按委托对象单位2016年1—9月2015年1—9月同比(%)法院委托拍卖万元7198611.5585206947.29238.25  政府部门委托拍卖万元13290185.312085307.939.97  金融机构委托拍卖万元2222374.051567293.17541.8  破产清算委托拍卖万元531653.9576570441.5578-6.8  其他机构委托拍卖万元3972098.3785243112.291-24.24个人委托拍卖万元1329345.2851921450.597-30.82

五、2016年1-9月各省(区、市)拍卖成交情况

1-9月,我国31个省(区、市)拍卖成交额超过200亿的有3个省(区、市),分别是浙江省、山东省、上海市(见图3)。3个省(区、市)共计成交809.83亿元,占上半年全行业拍卖成交额的28.37%。

拍卖成交额在100-200亿区间的有9个省(区、市),分别有河北省、广东省、福建省、四川市、海南省、安徽省、北京市、江苏省和天津市,3个省(区、市)共计成交1323.96亿元,占上半年全行业拍卖成交额的46.38%。

拍卖成交额在20-100亿区间的有12个省(区、市),分别是辽宁省、湖北省、甘肃省、湖南省、广西区自治区、内蒙古、重庆市、山西省、河南省、江西省、云南省和陕西省,12个省(区、市)共计成交651.93亿元,占上半年全行业拍卖成交额的22.84%。

拍卖成交额在1-20亿元的有7个省(区、市),分别是宁夏自治区、新疆自治区、贵州省、黑龙江省、吉林省、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。